药学监护
药学监护(pharmaceutical care, PC)产生的背景
药物治疗中常有因用药不当而引起死亡的情况,如1971年美国约有14万人因用药不当而死亡,100万人入院治疗,1987年美国FDA记录了1.2万份因药物不良反应而死亡的病例,1.5万人因发生ADR而住院,美国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这些上报的数字可能仅为实际数字的10%。
Morse估计美国每年由于药疗引起的疾病花费超过70亿美元,Manasse对此类不幸事件称为药害(drug misadventuring)究其原因多数问题不在于药物本身,而是对药品的选择、使用不当而引起。
药学监护的概念
Pharmaceutical care是由medical care发展而来的。医学上medical care历史悠久,自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medical
care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扩张阶段(era of expansion),在此阶段,医学知识、医院建设、联邦保险项目(如medicare、medicaid)及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科研基金飞跃膨胀,20年中卫生保健费用由占GNP(gross
national product)的4%发展到11%。第二个阶段为花费遏制阶段(era of cost containment),在此阶段,尽力控制医药卫生费用的使用,其目的是控制花费。第三个阶段为评估和责任义务阶段(era
of assessment and accountability),在此阶段,开始注重了cost-benefit,正如当时社会上最多要问的是“花费了这些钱,我们能得到什么?”大家对医生看病最渴望的结果是他们如何在可接受的花费下,完在一个有效的适宜的治疗。
随着medical care的变化,对药学也提出了如何改进提高的问题。临床药学实践有很多不同内容,总体来看在专业上已超过单纯地考虑药物产品,而开始注意到病人用药的问题,正如临床药学中心有一系列成熟的专业服务如药代动力学等,但其缺点是仍缺少以病人为源实践的统一理论(unifying
theory of a patient practice)。例如他们只注意调节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最适宜的给药方案,但没有从专业责任去考虑具体病人应选择的最佳抗生素或不需要使用的心血管药物。用“care”这个字取代了“service”,目的是说明“care”是实施者一种非常专业的责任;而“service”如药代动力学、TDM仅仅在直接考虑对病人进行全方位治疗时才是有用的,为此“做对事情是需要的,但这样做是在做一件正确的事”,如果对不适合使用的药物进行了合适的药代动力学咨询,这样做法不是patient
care。我们不要不假思索地随着医生书写的处方给病人用药,并做一系列的服务。
Pharmaceutical care这一概念最初是由Mikeal在1975年发表的Quality of Pharmaceutical
Care in Hospital一文中提出,Hepler CD、Strand LM在1990年Am J Hosp
Pharm上发表题为“Qpportuni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in Pharmaceutical
care”一文中对pharmaceutical care作了较全面的论述。对pharmaceutical care的中文翻译一直举棋不定,中国药学会周海钧理事长1994年在中国药学杂志上发表题为“药师在医疗事业中的作用”一文中将pharmacetical
care翻译为“药学监护”,现国内都已普遍采用。“药学监护”目前已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WHO于1988年在新德里会议上提出“药学监护”是完全适合于当前实际的,药学监护是药师职业的准则,其主要精神为:
1.药师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病人的利益,通过提供药物治疗,使病人的健康和生命达到最佳的效果。
2.为满足医疗卫生的需要,应与医师护士通力合作,最佳地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以最少的花费达到最佳的治疗,解决病人的与药物相关的问题(drug-related
problem,简称DRP)。
3.药学监护在具体实践中包括面向病人和面向社会两个方面,要参与制订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制订处方指导原则,制订治疗的指导原则,开展药物经济学、药物流行病学等方面的研究。
|